质数
素数又称质数,有无限个。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,除了1和它本身外,不能被整除以其他自然数(质数),换句话说就是该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;否则称为合数。 根据算术基本定理,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,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,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;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,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。最小的质数是2。
质数又称素数。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,除了1和它自身外,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叫做质数;否则称为合数。 质数被利用在密码学上,所谓的公钥就是将想要传递的信息在编码时加入质数,编码之后传送给收信人,任何人收到此信息后,若没有此收信人所拥有的密钥,则解密的过程中(实为寻找素数的过程),将会因为找质数的过程(分解质因数)过久,使即使取得信息也会无意义。
质数(prime number)又称素数,有无限个。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,如果除了1和它自身外,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(除0以外)的数称之为素数(质数);否则称为合数。根据算术基本定理,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,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,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;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,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。 在自然数域内,质数是不可再分的数,是组成一切自然数的基本元素。 比如,10 是由2和5的积,质数有无穷多个,因此算术世界的元素也就有无穷多个。算术世界内的一切对象、定理和方法,都是由其基本元素质数组成的。
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。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,叫做这个合数的分解质因数。 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。 举个简单例子,12的分解因数可以有以下几种:12=2x2x3=4x3=1x12=2x6,其中1,2,3,4,6,12都可以说是12的因数,即相乘的几个数等于一个自然数,那么这几个数就是这个自然数的因数。2,3,4中,2和3是质数,就是质因数,4不是质数。那么什么是质数呢?就是不能再拆分为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的因数的数,如2,3,5,7,11,13,17,19,23,29等等,质数没有什么特定的规律,不存在最大的质数。 注:当所输入数值太大时,由于计算量巨大,有可能引起浏览器假死。
合数(Composite number)又名合成数,是在大于1的正整数中,满足以下任一(等价)条件的正整数: 1、是两个大于1 的整数之乘积; 2、拥有至少三个正因数(因子); 3、有至少一个素因子的非素数。 4、两个或两个以上素数的乘积,可以组成一个合数,并且只可以组成一个合数。反之,一个合数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,并且只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。 5、除1以外不是质数的正整数就是合数。 6、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,还有其他正因数的数 注:"0"“1”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。 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,叫质数(或称素数)。(如:由2÷1=2,2÷2=1,可知2的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2这两个约数,所以2就是质数。与之相对立的是合数:“除了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外,还有其它因数的数,叫合数。”如:4÷1=4,4÷2=2,4÷4=1,很显然,4的因数除了1和它本身4这两个因数以外,还有因数2,所以4是合数。) 100以内的质数有2、3、5、7、11、13、17、19、23、29、31、37、41、43、47、53、59、61、67、71、73、79、83、89、97,在100内共有25个质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