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资、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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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

应纳税所得额 = 工资收入金额 - 各项社会保险费 - 起征点(3500元)
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- 速算扣除数

说明: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(包括港、澳、台),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。


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

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,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,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,草案维持一审时“工资、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”的规定,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%修改为3%。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:

缴税=全月应纳税所得额*税率-速算扣除数

全月应纳税所得额=(应发工资-四金)-3500

实发工资=应发工资-四金-缴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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